厦财预〔2012〕64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督促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12年1-9月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1-9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0.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7%。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2.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2%。 从分部门看,1-9月达到70%的预算支出进度管理要求的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有70个,占预算单位总数的79.5%,其中:达到75%的序时进度的一级预算单位有42个,占预算单位总数的47.7%,支出进度较快的单位有市公务员局、市鼓浪屿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公路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但仍有部分单位支出进度较慢,未达到70%的预算支出进度管理要求的一级预算单位有18个,占预算单位总数的20.5%,支出进度较慢的单位有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信息化局、市环保局、市外办、城市职业学院、市物价局、市水利局等。 总体来看,大部分单位能认真履行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要看到,一部分单位的支出进度仍然较慢,资金使用效益需要继续加强。各预算单位应抓紧今年最后三个月时间,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与此同时,结合明年预算编制工作,各单位要抓紧做好下一年预算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2012年1-9月一级预算单位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度表
厦门市财政局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