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国税机关应在每年年初将上年“三代”税款手续费收支情况报送当地财政专员办,经审核签章后,汇入部门决算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专员办对“三代”税款手续费进行实地抽样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员办不定期对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的手续费,责令限期予以收回,并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岗位责任人姓名:乔彬彬、张清河 联系电话:0592-531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