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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厦门专员办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前置性审核操作规程》等4项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处、室

      《厦门专员办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前置性审核操作规程》、《厦门专员办重点企业会计日常监管操作规程》、《厦门专员办中央驻厦重点税源企业(非金融)日常监管工作规程》、《厦门专员办金融企业财政分类监管操作规程》等4项操作规程已经办领导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厦门专员办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前置性审核操作规程

            2、厦门专员办重点企业会计日常监管操作规程

            3、厦门专员办中央驻厦重点税源企业(非金融)日常监管工作规程

            4、厦门专员办金融企业财政分类监管操作规程

  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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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厦门专员办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前置性审核操作规程》等4项操作规程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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