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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专员办:“八个严禁”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廉政纪律要求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防止“四风”问题发生,“五一”前夕,厦门专员办通过内部办公平台和全办干部职工微信群发布《厦门专员办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向全体干部职工明确节日期间的三项要求、“八个严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自觉增强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认真遵守厦门市委下发的“八个严禁”:一是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或以现金、购物卡、代金券、高档奢侈品等形式发放工会福利;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土特产、烟酒等节礼;三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四是严禁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五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等;六是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七是严禁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及组织、参加“一桌餐”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处室、各党支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态化制度化作为重要任务,认真抓好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精神的宣传教育和督促落实,并将其作为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的一项主要内容,持续做好纠正“四风”工作。

  三、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要求。通知重申,办纪检组、机关党委将进一步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灵活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抽查,并广泛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各种隐身“四风”问题。对发生的“四风”问题,将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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