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驻厦监〔2014〕16号
各相关单位:
为了解和掌握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也为我办开展支出检查工作提供依
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对中央财政支出资金实施监督的
暂行规定(试行)》(财办字[1999]58号)等文件规定,请你单位认真填报《厦
门市2012-2013年度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厦门市2012-2013年度中
央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表》及《厦门市2012-2013年度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履行
相关建设程序表》。由区财政或市直相关部门分解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请区财政
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填报。
表格经单位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我办二处
,并将电子表格发至acct711@qq.com邮箱。我办将根据各单位填报情况对部分项
目进行重点抽查。
上述表格的电子文档请登录厦门专员办官网“通知通告”栏下载,网址
(http://www.yalibeijing.com/lanmudaohang/tongzhitonggao/)。
邮寄地址:厦门市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6楼专员办二处
邮政编码: 361013
联系人:汪景福
联系电话:5310891,13599511711 传真:5310986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2012-2013年度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
2.厦门市2012-2013年度中央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表
3.厦门市2012-2013年度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履行相关建设程序表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