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金融企业:
根据《会计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做好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金[2008]46号)的规定以及财政部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布置会议精神,我办决定2015年对厦门市辖内金融行业法人机构开展金融企业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查前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和内容
此次查前调研,采取相关资料分析、现场走访、约谈等方式,重点关注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信贷资产质量管理、风险控制、财税金融政策执行等情况,并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开展调研。被调研企业需报送的相关资料包括:
1、 企业基本情况表;
2、 2014年经营情况及财务分析报告;
3、 2013年、201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2013年、2014年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明细、呆账核销明细、 抵债资产明细等;
5、 近两年接受财政、审计、税务、国资委、银监局、证监局等有关监管部门检查和处理情况(附检查和处理相关文件资料);
6、 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金融企业积极配合,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并于5月29日前报送我办。我办将根据报送情况和现场进一步走访调查情况,确定今年会计监督重点检查对象名单。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登陆我办门户网站(通知通告)查阅下载,网址:http://www.yalibeijing.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厦门专员办三处 江莹莹 0592-5310890。
地址:厦门市展鸿路82号金融中心大厦17层 邮编:361003。
电子邮件地址:xmzyb03@163.com。
传真:0592-5310903。
附件:1.金融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O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