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27日,厦门市翔安区举办了以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和债务风险防范为专题的区政府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厦门专员办党组副书记、副监察专员兼纪检组长张建民同志作为主讲嘉宾,作“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专题讲座,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及区党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等
50余人参加学习会。
专题讲座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对财政的职能、地位、作用的论述为切入点,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财政改革发展的要求为指导,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范围和规模、管理职责划分和法律制度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案例分析、近年来财政部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情况。讲座最后,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举债行为,防范和守住不发生去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做好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行为,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严格公开责任追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全面摸底排查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限期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四是切实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全面掌握资产“家底”,夯实地方政府债务项目资产管理基础。
五是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财政部关于报送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需求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法定地方政府限额使用效益,科学、准确报送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需求。
本次授课反响强烈,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专题讲座既有理论知识、法律制度宣讲,也有违法案例分析、工作管理意见建议要求,政策业务内容丰富,针对性指导性强,对翔安区做好今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常务副区长叶晓东同志代表区政府表示,要坚决贯彻《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健全举债融资机制,规范举债行为;要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资源,放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经济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厦门专员办工作沟通配合,按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清理整改工作。(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