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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专员办四项措施建立与政策性银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合作机制

    为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关于“要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部署要求,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合力,财政部驻厦门专员办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厦门分行共同建立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合作机制,加强在政府项目融资监管中的协作配合,并于17日举行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

  签字仪式由厦门专员办党组副书记、副监察专员兼纪检组长张建民主持。厦门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王国利介绍了厦门专员办2017年开展政府债务监管工作情况,分析了厦门市政府债务监管面临的形势,并通报了2018年专员办加强债务管理的工作思路和打算。三家政策性银行的负责人均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厦门专员办做好地方政府建设项目贷款资金监管工作。

  根据合作备忘录的约定,厦门专员办将与三家政策性银行在对厦门市各级政府性项目建设融资情况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核查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书面或交流座谈、双边或多边等形式,在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共享和交流监管信息,逐步实现政府合作项目融资监管过程中的全面协作。合作备忘录明确,厦门专员办与三家政策性银行将在四个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一是联席会商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重大违规问题及线索,研究落实国家重大政策的意见建议。

  二是信息资源共享。包括建立文件资料抄送、政策咨询、联系人等制度,同时共同签订信息资源保密协议。

  三是重大事项备案。三家政策性银行在对地方政府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时须每季度向专员办报送有关统计表和情况分析材料,对不明确是否属于政府项目建设融资贷款的事项,需事前报告专员办共同研究。

  四是问题移送处理。专员办和政策性银行在财政监管和业务开展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需要跨部门进行追查处理的,按各自职能分工进行正式移送,并对移送处理情况相互跟踪回访。

    专员办与政策性银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的协作配合并签订合作备忘录是一项创新之举。厦门专员办将以建立合作机制为新开端,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切实从源头上堵住政府债务“后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纠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经济财政健康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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